管理主要是通过监理来实现的,但现有监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大都是监理工程师和从事施工技术的管理人员,他们对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均不到位,甚至有些脱节。而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高估冒算,重复计算,高套定额,而发包方千方百计地压低价格,出现纠纷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由此可见,我国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在于未能对造价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进行单项验收,如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工程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程序组织工程预验收,并将存在的工程质量漏洞、质量缺陷等不足之处,填入《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记录表》中,并明确整改期限和复检时间,直至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在工程预验收价格的基础上,将《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报呈监理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再由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工程实物质量、工程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和确认。
参考文献:
1、吴晓华。谈如何管理招标工程项目控制中标造价[J]。重发科技,2008(1)
2、任剑灵。浅议造价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J]。新西部,2008(3)
3、洪萍。开发商如何强化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J]。福建建筑,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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